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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领域

国际贸易

美国普盈律师事务所因其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出口管制和制裁、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审查、国际贸易协定、以及《反海外腐败法(FCPA)》和海关合规方面的尖端工作闻名,被《钱伯斯美国》列入全国性领先律所的榜单。
 
美国普盈律师事务所通过将对贸易措施的深入理解和对政治、政策和外交环境的细微感知相结合,为客户提供与国际贸易和投资相关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我所国际贸易领域的律师协助客户处理以下事务:出口管制和禁运、外商投资法律规定、海关合规和执法、《反海外腐败法》合规、国际贸易协定的解释、与贸易纠纷有关的诉讼、仲裁和争端解决、贸易救济程序(如反倾销调查)以及交易中产生的贸易问题。我所具有解决多维度的贸易问题的丰富经验,我们向各行各业的客户提供实际、有效的战略性建议。我们的客户涵盖以下行业:计算机硬件及软件、航空航天、国防、半导体、金融机构、卫星服务、能源、农业、化学、钢铁、旅游业、汽车和电子工业。我所国际贸易团队成员经常与我所其他业务领域的律师合作,以确保向客户提供全面的服务,并确保对客户的行业和技术有深入的理解,从而可以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帮助客户实现短期和长期目标。
 
美国普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将他们的丰富经验充分运用于国际贸易的各个领域,包括:
 
海关合规和执法
 

我所对美国海关的法律及其各方面的管理都具备丰富的经验,包括关税分类、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和1962年《贸易扩张法》第232条项下的关税豁免程序、原产地标签、进口估值和原产地规则。我所律师代表客户从海关和边境保护部门获得裁决。我所同时协助客户制定内部的海关合规制度、应对海关审计监管,并在扣押、执行及处罚程序中为客户辩护。
 
经济制裁及贸易禁运
 
我所有丰富的经验协助客户应对美国政府根据《国际经济紧急权力法》和《对敌贸易法》推行实施的经济贸易禁令,包括由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制定的有关古巴、伊朗、苏丹、叙利亚和朝鲜等国家以及恐怖分子、贩毒者和其他指定实体的制裁法规。
 
出口及技术转让管制
 
我所协助客户了解《出口管理条例》和《武器国际运输条例》的要求,以确定拟进行的交易是否需要政府的事先审批。我所帮助公司根据《商业控制清单》和《美国军需品清单》对产品进行分类、协助公司准备许可申请和商品管辖权请求、对违反出口管制法律进行披露提供意见、开展调查、和解谈判,并在行政执法诉讼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中为客户辩护。
 
《反海外腐败法》合规
 
我所跨领域的业务团队提供有关《反海外腐败法(FCPA)》的全方位服务,从基本合规、对具体交易的建议,到调查、代表客户应对政府机构,以及就在海外开展业务所涉及的复杂的法律和监管问题提供卓越的指引。我所实时关注美国法院的决定、美国司法部及美国证交所的和解条件,以及执法官员和监管机构的政策说明。我们帮助客户建立有效的《反海外腐败法》合规项目,并在违规可能发生时予以应对。
 
《反洗钱法》
 
对金融机构和传统公司而言,《反洗钱法》对现代商业有着广泛的影响,并以重要的方式与制裁、出口管制、反腐败和其他贸易问题相互穿插。美国普盈律师事务所为美国和非美国的金融机构、公司和投资人就《反洗钱法》的合规和刑事规定、尽职调查和“了解你的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我所的工作内容涉及传统银行业务、金融技术,以及与时俱进的数字化资产。
 
国际贸易协议

 
随着世界贸易组织(WTO)管理的国际贸易协定、和双边/多边的贸易协定(如《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将国内政府监管范围扩大到了国际义务层面,美国普盈律师事务所已在WTO、NAFTA和其它贸易协定项下已决和未决的投资者和国家间仲裁、WTO争议解决程序和上诉以及其他案件中为公司出谋划策并代理客户。
 
海外投资及国家安全规定

 
美国普盈律师事务所就美国的外商投资提供法律服务,依据《埃克松-弗洛里奥修正案》和《2007年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案》处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通知,并在复杂、广受关注的调查中代表客户。我所在处理包括海外政府管制、高灵敏度技术、复杂监管机制、交通、通讯及能源基础设施、和公司清算相关的事项上经验丰富。我们还可协助客户完成安全调查,并就《国家工业安全项目(NISP)》对商业运营的影响、《国家工业安全规划操作手册》(NISPOM)中“外资所有权、控制或影响”(FOCI)规则提供服务。
 
贸易救济诉讼
 
我所在代表客户应对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的贸易救济诉讼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该类诉讼一般涉及复杂问题,包括反倾销问题、反规避、恶性通货膨胀和非市场经济,以及在国营机构私有化前被授予的补贴的可抵消性。我所代表客户应对商务部根据《1962年贸易扩张法》第232条进行的国家安全调查,以及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根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进行的关税程序。我所也代表客户处理在国际贸易法院、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及美国最高法院的上诉程序。

代表性案例
  • 担任墨西哥政府的美国法律顾问,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世界贸易组织和其他贸易相关问题提供服务。
  • 就美国法律针对古巴实施的贸易禁令向美国和海外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 向太阳能原件制造商提供有关《购买美国产品法》和《贸易协定法》合规事项的法律服务。
  • 担任世界最大型的石油公司之一的主要国际贸易法律顾问,就全部制裁和合规事项(包括伊朗制裁动向(《伊朗综合制裁、问责、撤资法》 (CISADA)、《减少伊朗威胁和叙利亚人权法》(ITRA)、《国防授权法案》(NDAA)等)、新缅甸制裁动向对先前不受法律制约的投资活动的影响、以及苏丹、叙利亚和其他制裁项目。
  • 为国内外航空、科技、卫星服务和其他行业的客户制定和推行出口管制内部合规制度。
  • 代表一家大型美国航空公司,在中国、希腊、西班牙、阿根廷、沙特阿拉伯和印度尼西亚开展《反海外腐败法》违规的内部调查。
  • 担任墨西哥在WTO涉及牛肉产品原产地标签的争议一案的法律顾问;该案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反歧视法条的解释创设了法律标准。
  • 代表一家日本跨国企业收购从事受《武器国际运输条例(ITAR)》监管的业务的大型美国实体。协助与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CFIUS)谈判风险规避协议,并满足美国国务院国防贸易管理局为实施与《武器国际运输条例》预先通知规定有关的要求。
  • 代表美国制造商应对美国商务部有关反倾销征税令证明的行政审查和情势变更审查,以及日本海啸对再出口要求的影响。

行业荣誉
  • 《钱伯斯美国》将 美国普盈律师事务所的国际贸易领域业务列入国家级榜单;且我所合伙人Stephan Becker、Nancy Fischer和Christopher Wall 被《钱伯斯 美国》《钱伯斯 全球》誉为国际贸易领先律师。
  • “合规届女性”奖项评选我所为2020年度的合规业务律所。该奖项认可杰出的女性领导者以及由女性领导或主要由女性组成的表现卓越的团队。Nancy Fischer和Sahar Hafeez也入围了本年度最终评选名单。Fischer入围了“年度合规律师”这一类别的最终评选名单,Hafeez入围了“年度初级合规律师”的最终评选名单。2019年,我所被评选为“2019年度全球贸易与海关合规业务律所”,并入围了“年度合规监管律所”评选名单。
  • 《法律500强 美国(2020)》认可了我所国际贸易的广泛业务能力:合伙人Christopher Wall被名人堂提名,合伙人Nancy Fischer被评选为领先律师,Matt Rabinowitz被评选为后起之秀。
  • 客户评价我所国际贸易团队:“知识储备丰富、易于合作、充分利用其关系网络、法律专业知识和信息传递的能力来开展具有信服力的、有事实基础的活动,为客户成功主张权利。”
  • 《美国新闻》/《最佳律师》对我所国际贸易和金融的业务予以认可。
  • 在2019年“合规界女性”奖的评选中,美国普盈律师事务所入围了四个奖项的最终评选名单,并获得“国际贸易实务”授予的全球贸易与海关合规年度律所称号,合伙人Nancy Fischer被评选为年度合规律师,以及因其对合规领域的贡献而获得终身成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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