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议的《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和《强迫劳动条例》
04/05/20242024 年 3 月 15 日,欧盟理事会批准了欧洲议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理事会的一份指令(“指令”)提案。如果获得通过,指令将要求某些在欧盟运营的公司将人权和环境尽职调查纳入其管理体系。
经过数月的谈判,欧盟理事会批准了指令文本,而与最初提议的指令文本相比,该版本“大打折扣”。修订后的指令文本与现行的德国供应链尽职调查法案高度一致。
主要的变化包括:
- 须承担人权和环境尽职调查义务的公司范围:减少一般门槛下人权和环境尽职调查义务所针对的公司范围。员工人数门槛从500人增加到1000人,净营业额门槛从1.5亿欧元增加到4.5亿欧元(欧盟公司的全球净营业额/非欧盟公司在欧盟产生的净营业额)。然而,在高风险行业(包括纺织、农业、矿产、金属)运营的公司的门槛已被完全取消,尽管指令中的审查条款允许晚些时候再确定针对高风险行业的方法。
- 实施期限:成员国现在有两年的时间将指令纳入其国家法律。人权和环境尽职调查义务将分阶段引入,即(1)对于员工人数超过5000名且营业额超过15亿欧元的公司,3年后引入;(2)对于员工人数超过3000人且营业额超过9亿欧元的公司,4年后引入;(3)对于员工人数超过1000人且营业额超过4.5亿欧元的公司,5年后引入。
- “活动链”下游部分的定义:修改为仅限于为公司或代表公司开展活动的业务合作伙伴,即删除了对(1)产品处置和(2)间接关系的援引。指令项下义务的范围现在不包括产品处置、拆解、回收、堆肥和填埋等活动。
- 公司民事责任:引入5年诉讼时效期限,使得受到不利影响的相关人员(包括贸易协会、非政府组织等)就公司违反人权和环境尽职调查义务提出民事索赔。
下一步,指令将于2024年4月提交欧洲议会批准。
指令旨在补充欧盟拟议的《强迫劳动条例》(“拟议条例”)。2024年3月5日,欧盟就拟议条例达成了政治协议,该条例旨在禁止强迫劳动生产的商品在欧盟市场内流通。
关键要点如下:
- 拟议条例并未要求企业主动进行供应链尽职调查的义务(这一点与所谓的《防止强迫维吾尔人劳动法》(UFLPA)和拟议的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不同)。
- 相反,强迫劳动禁令将通过调查产品是否使用强迫劳动制造来实施。
- 欧盟委员会将牵头进行涉及非欧盟领土的案件调查,而欧盟成员国将处理其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案件。
- 调查将采用战略性和基于风险的方法,考虑以下因素:涉嫌强迫劳动的规模和严重性、货物数量、可能在强迫劳动下生产的产品比例以及经营者与强迫劳动情况的关联程度和影响。
- 与 UFLPA 不同的是,不存在针对特定地区的强迫劳动推定,但将制定高风险领域和高风险产品清单,并考虑调查的优先性(清单尚未发布)。
- 如果商品被认定为强迫劳动产品,主管当局将有权力实施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将此类产品从欧盟和线上市场上移除、在进口或出口时禁止或扣押这些商品以及适当的处置措施,例如捐赠、回收或销毁,尽管上述处罚措施存在特定限制和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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