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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报告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扩大境外生产的受限无人机系统及路由器的软件变更豁免范围

05/13/2026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扩大境外生产的受限无人机系统及路由器的软件变更豁免范围

作者:Jodi A. GoldbergJessica T. NymanBetsy Craig

要点

  •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扩大了针对受限的境外生产无人机系统、无人机核心部件及路由器许可性变更的有限豁免范围,将部分第二类变更纳入其中。
  • 委员会同时将该豁免的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1月1日。
  • 本次豁免旨在保障已获得授权认证的受限设备的安全运行,这再度体现了FCC力求在国家安全要求与设备安全、正常使用之间实现平衡的决心。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工程技术局(OET)于2026年5月8日发布公告,扩大并延长此前两项允许更新和补丁修复的有限豁免范围。该豁免允许被列入FCC受限清单的部分设备进行版本更新与漏洞修复。

2025年12月,FCC修订受限清单,将境外生产的无人机系统及无人机关键部件纳入管控。2026年1月,工程技术局发布有限豁免许可:已获授权认证的境外无人机系统及关键部件持证方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继续对设备软件、固件开展一类许可变更;此类更新需以“降低对美国用户的损害”为前提。2026年3月,FCC再度修订受限清单,将所有境外生产路由器列入其中,与该清单同步,工程技术局出台与前述豁免类似的许可性变更豁免规定,有效期至2027年3月。根据FCC规则,一类许可变更指不会降低设备原有认证性能的改动。

依据这份2026年5月发布的扩展许可,已获认证的境外无人机系统、无人机核心部件及路由器持证方,可针对软件、固件开展一类、二类许可变更。相关更新需满足两项要求:一是能够降低对美国消费者的损害;二是可修复安全漏洞、保障设备兼容性,维持正常使用。二类许可变更是指会造成设备原有认证性能下降,但仍符合FCC规定的各项性能要求的变更。需注意的是,即便适用本次豁免,开展二类许可变更仍须遵守FCC现行规定,包括提交配套测试数据、满足最低性能标准、在FCC完成确认前不得销售改装后设备、及提交受限清单状态声明。本次公告同时将两类受限设备的有限豁免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9年1月1日。

除上述变更外,在未经美国国防部或美国国土安全部附条件批准前,受限设备的其他所有改装操作(含软件定义无线电相关的三类许可变更),一律被禁止。

FCC表示,此类有限豁免是保障已获认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关键举措。同时,延长豁免期限也便于委员会就该监管模式开展正式规则制定工作。本公告体现出FCC持续在国家安全管控要求,与已获认证设备的安全运维相关的实际需求之间寻求平衡的努力。